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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维护妇女儿童权益 全力确保规划目标实现

来源:岳阳女性网 发布时间:2014-11-06 12:00 浏览次数:1

市公安局作为市政府妇女儿童委员会成员单位,近年来,积极履职,主动作为,深入组织实施《岳阳市妇女发展规划(2011-2015年)》和《岳阳市儿童发展规划(2011-2015年)》,切实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位,维护有力,成效初显。

一、对照规划目标具体做了以下工作

1.出重拳打击和查处各类侵害妇女儿童违法犯罪。2011年以来,先后开展了“接送流浪儿童回家”专项行动,打击拐骗操纵新疆籍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等专项行动,并将打拐工作专项业务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共办理容留妇女卖淫刑事案件18起,抓获违法人员42人。其中判决15人,行政拘留26人。共立破拐卖妇女儿童案件73起,抓获涉拐犯罪嫌疑人79人,逮捕45人,解救被拐儿童18人、解救被拐妇女191人,及时办理公安部涉拐督查线索5条。2011年,针对岳阳县、临湘市等地拐卖外籍妇女突出的情况,市局精心组织刑侦、法制、人口与出入境管理等部门开展联合行动,成功破获了陈某系列拐卖妇女案,解救出被拐缅甸籍妇女7名,受到上级部门高度肯定。

2.全方位预防和制止针对妇女和儿童的家庭暴力。健全以“110”报警电话为主体、各派出所值班电话为辅体的家庭暴力报警电话网络。共建立家庭暴力报警台329个,全市各居民点、街道办事处等处设立投诉信箱,实现了家庭暴力报警点全覆盖。同时,要求处警民警在制止家庭暴力过程中,对现场的儿童要“特别关注”,做到语气温和、耐心询问,给予关心。

3.多渠道预防和控制未成年人犯罪。市局党委成员分别担任我市6所高校的法制副校长,每年为学生开设三个课时的法制课,针对新生开设5个课时的法制课,由法制副校长专门讲课。其余学校均选派优秀民警担任学校法制副校长和辅导员,加强对师生的法律知识、安全防范知识、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进行反恐怖、反传销、反邪教、防诈骗宣传活动。有效增强学生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同时,积极配合市妇联开展“妈妈禁毒联盟”活动,组织妈妈志愿者进社区、进村镇、进学校、进家庭,向广大妇女和青少年宣讲禁毒知识,传播禁毒常识,挽救涉毒失足者。

4.下大力净化校园及周边环境。去年以来,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八条措施”,在校园附件设立治安岗亭411个,派出驻校保安员1940人,在复杂路段和上放学时派民警或协警维护交通秩序共1400名。加强了校车安全检查和校车驾驶员的安全教育,组织了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在校园附件设置交通标志和交通安全设施1100处,施划人行横道线630处,设置人行横道信号灯190处,在校园外设置临时停车泊位1280个。实施消防检查1840次,整改安全隐患320处。组织开展校园周边治安隐患大排查,去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密集组织清查行动,共出动警力3000余人次、警车800余台次,清查场所1100余家,发现学校周边治安隐患600余处,并及时督促整改。取缔了校园周边200米以内的网吧、游戏厅及歌舞娱乐场所,坚决铲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昆明“3.01”恐怖袭击案件发生后,全市公安机关快速反应,会同教育部门,全面提升校园反恐应急处置及应对能力。目前全市学校幼儿园治安形势基本平稳,未发生重大恶性涉校案(事)件。

5.人性化落实特别保护措施。一是严格落实有关规定,对已怀孕或在入所体检时发现怀孕的女性被监管人员进行拒收;二是女被监管人员依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三是对女性与未成年被监管人员进行集中关押,确保其人身安全不受伤害;四是对女性被监管人员进行正常的医疗卫生保障;五是选派工作细心的女民警进行管理,根据不同对象、不同诉讼阶段和女性、未成年人等特点,开展人性化教育,达到教育、转化、挽救的目的。

6.创新措保护儿童相关权益。依法保障儿童获得出生登记和身份登记,对非婚生育、计划外生育婴儿,实行先上户,后通报的工作原则,一律无条件上户。消除对女童的歧视,配合计生部门,对利用B超等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非医学需要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的“两非”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创新推行“服务网技”工作模式,拓宽为群众服务领域。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公安网技部门利用网技措施共成功找回11名失踪未成年人,高效、快速的工作成效,得到了广大群众高度赞扬。
7.加大力度指导联点单位实现目标。定期与联点单位沟通协调完成规划目标情况,加强对联点县区的指导,对联点县区两个规划的重点指标进行有针对性的督导,帮助结对县区解决妇女儿童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后阶段实施规划目标的打算

1.进一步创新形式。运用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知识,使妇女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增强,让全社会营造浓厚的齐抓共管氛围。

2.进一步强化措施。对照规划目标,逐项落实责任,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对拐卖妇女儿童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强化整治措施,严厉打击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妇女卖淫犯罪活动;完善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多机构合作机制,以及预防、制止、救助一体化工作机制。

3.进一步夯实基础。贯彻落实保护儿童的法规政策、儿童优先和儿童最大利益原则。探索未成年人案件办理专业区,加快建设公安机关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专业机构或落实专门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