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成员单位:
市政府初定于8月份召开全市妇女儿童工作会议。现将《岳阳市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及成员单位职责》(征求意见稿)等四份文件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部门、本地实际提出修改意见,于8月9日前以书面方式(盖公章)报市政府妇儿工委办。8月9日下午18:00前没有反馈意见的视为没有修改意见。(文件附后)
传真:8889236
电话:8889597
岳阳市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8月6日
附件一:
岳阳市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及成员单位职责
岳阳市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简称市政府妇儿工委),是市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协调议事机构,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由市直29个成员单位组成。其常设办事机构为岳阳市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市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负责协调和推动政府有关部门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和执行与妇女儿童相关的政策、法规。
市政府妇儿工委
一、办公室基本职责
编制岳阳市妇女儿童发展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测评估;
协调和推动市政府妇儿工委成员单位做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工作;
开展调查研究,为委员会决策妇女儿童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供依据;
承办全市妇女儿童工作会、市政府妇儿工委全委会、专题会和经验交流与表彰工作;
指导县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
负责日常行政事务,编发各类文件;完成省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布置的工作。
二、各成员单位基本职责
组织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做好培养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积极推动有关方面逐步提高女性在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的比例,推动实现妇女规划中关于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相关目标。
宣传部:协调和指导宣传机构、新闻媒体,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宣传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创造有利于妇女儿童发展的舆论环境;引导各种媒体传播有益于妇女发展和儿童成长的社会、文化信息。制定和落实具有社会性别意识的文化和传媒政策;加强对传媒的正面引导和管理,禁止在媒体中出现贬抑、否定妇女独立人格等性别歧视现象;提高妇女儿童利用媒体获取知识和信息的能力。
发改委:将妇女儿童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中长期规划;在拟订规划、制定政策过程中,注重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与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关系,维护妇女儿童的权益;增加对妇女儿童事业的投入,促进妇女儿童事业的持续发展。
教育局:保障儿童受教育权利;在各级各类学校招生及中等以上学校毕业生就业中坚持男女平等原则;提高家庭教育水平,发展特殊教育、女子成人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实用技术培训,提高妇女的教育水平;尊重女教师,关心和保障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科技局:组织开展有关妇女儿童身心健康等方面的科学技术研究及其成果的推广应用工作;关心和保障女科技工作者合法权益,为发挥妇女在科技发展中的作用创造条件。
公安局: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侵害妇女儿童人身权益的犯罪行为,解救受害的妇女儿童,惩治卖淫嫖娼等违法活动。
检察院:通过行使检察权,保障妇女儿童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
中级法院:依法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保障妇女儿童依法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公检法建立免除轻罪儿童的前科报告义务的配套制度,实现公检法司在儿童刑事案件中的跨部门合作。
司法局:加强有关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做好女性罪犯和劳教人员及未成年罪犯和教养人员的教育改造工作;建立法律援助体系,为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提供法律服务。
民政局:负责属于社会救济对象的妇女儿童的权益保护和生活救助的管理工作;做好孤儿、弃婴的收养、治疗、康复、教育工作和流浪儿童以及特殊困难的残疾儿童的救助保护工作;做好属于“三无对象”(无法定抚养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和“五保户”的孤老妇女的供养工作。
财政局:根据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需要和财力,提供必要的经费,并监督检查经费的使用情况。
人社局:促进各类妇女人才的成长和合理配置;在公务员考试录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高校毕业生就业中,保障男女平等原则的落实。保障女性在就业、培训、劳动报酬以及技工学校招生等方面与男性平等的权利;保障女职工劳动保护法规、政策的落实;禁止使用童工;组织下岗失业女职工的职业技术培训,扩大妇女就业领域;逐步建立和完善生育保险制度。
水务局:积极兴建乡镇供水工程,解善农村人口饮水条件;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和村镇供水的行业管理,不断改善村镇居民的饮用水条件。
农业局:做好农村妇女的农业技术培训工作,努力提高农村妇女的劳动技能;支持和鼓励妇女兴办和参加生态农业建设、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建设等事业,充分发挥农村妇女在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中的作用。
林业局:支持和鼓励妇女参加“三八绿色工程”等林业建设活动,提供科技、政策和信息服务。
文广新局: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妇女儿童发展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目标任务;宣传妇女儿童工作以及广大妇女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作出的贡献;为妇女儿童提供优秀的广播影视作品,禁止在广播影视中对妇女儿童形象的贬抑性宣传。做好宣传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女性和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少年儿童的图书、报刊、音像电子读物的出版工作,为提高妇女素质和促进少年儿童的身心健康出版更多优秀读物;制止有损妇女形象的图书、报刊和音像电子读物出版,查禁淫秽色情出版物。
卫生局:认真贯彻实施卫生法律、法规,落实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有关卫生指标;普及妇幼保健、生殖健康以及疾病预防等卫生科学知识;改善妇幼保健服务设施和条件,提高服务能力;依法为妇女儿童提供保健服务,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幼儿死亡率;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计生委:保护妇女实行计划生育的权利;组织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普及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晚婚晚育、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生殖健康的科学知识;开展计划生育和生殖保健优质服务,保护育龄妇女身心健康;维护女婴以及生育女婴的妇女的合法权益;开展救助贫困母亲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继续加强和完善基层计划生育网络建设,努力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环保局:加强环保知识的宣传,提高广大妇女儿童的环境意识;支持和鼓励妇女儿童参加各种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和其他有关活动,充分发挥妇女儿童在环境保护中的作用。
广播电视台: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妇女儿童发展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目标任务;宣传妇女儿童工作以及广大妇女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作出的贡献;为妇女儿童提供优秀的广播影视作品,禁止在广播影视中对妇女儿童形象的污辱性宣传。
体育局:发展适合妇女儿童的群众体育运动,贯彻执行中小学生《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增强妇女儿童体质。
统计局:负责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监测统计工作,提供有关妇女儿童的统计数字;加强妇女儿童发展综合统计工作,建立妇女儿童状况监测体系,建立和完善分性别数据库,为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提供决策性依据。
法制办:积极推动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促进妇女儿童发展的政策出台;在起草、审查政策、制度草案中,注意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促进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
扶贫办:加大扶贫开发工作力度,保障妇女儿童在经济与社会各方面的基本权利,进一步缓解妇女儿童的贫困程度,减少贫困妇女儿童的数量。
总工会:贯彻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参与有关政策的研究制定,依法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努力提高女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团结动员女职工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功立业。
团市委:加强对少先队工作的领导,健全少先队各级工作机构,加强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组织形式多样的活动,对少年儿童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和实践能力培养;开展学习、生活、健康、安全、娱乐等多方面的服务,促进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依法维护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
妇联:推动妇女积极参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动妇女参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妇女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贡献;促进妇女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实现自身的进步与发展;参与贯彻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依法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承担市政府妇儿委办公室的工作;推动儿童健康成长社会环境的优化;促进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
科协:推动妇女儿童智力开发;组织妇女儿童科普教育活动和城乡妇女实用技术培训;促进妇女儿童科技文化素质提高和女科技工作者健康成长。
残联:依法维护残疾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参与和推动保护残疾妇女和儿童政策的制定和完善;促进和提高残疾妇女儿童的康复、教育和发展水平。
附件二:
关于调整岳阳市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联络员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各成单位:
因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决定,对岳阳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联络员进行相应调整。现将调整后的联络员名单通知如下:
曹红斌 市委组织部
毛 晖 市委宣传部
刘程志 市政府办
陈 好 市发改委
廖 薇 市教育局
李芳莉 市科技局
陈 悦 市公安局
陈灵芝 市检察院
李先治 市中级法院
黄培德 市司法局
刘 勇 市民政局
周继恩 市财政局
万 智 市人社局
何 娟 市水务局
谢美珍 市农业局
杨晓兰 市林业局
任 燕 市文广新局
彭国庆 市卫生局
刘 莉 市计生委
谭 洁 市环保局
欧阳皓 市广播电视台
朱 珠 市体育局
徐 坚 市统计局
罗 奇 市法制办
陈 超 市扶贫办
陈豪华 市总工会
陈 冰 团市委
张捍华 市妇联
黄 虹 市科协
沈伟凤 市残联
联络员职责:协助本部门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成员工作,协调和推动本部门实施妇女儿童规划和执行相关的政策法规;按照岳政发2012-8号文件的要求制定本部门年度目标任务并确保实现;完成市政府妇儿工委办、监测统计办公室布置的工作;开展调查研究,重视信息报送,信息报送具体要求如下:
信息报送内容
1、最新的妇女儿童工作动态;
2、各成员单位及妇儿工委开展工作的好方法好经验;
3、其他需要上报的重要工作情况。
二、信息报送要求
各地、各单位要及时准确地报送有关信息。所报文字信息一律采用Wrod格式,照片采用jpg格式,请详细注明信息报送单位或个人。
三、信息报送渠道
1、《湖南妇女儿童工作通讯》:hnfgw2011@126.com
2、国务院《两纲通讯》:lg@nwccw.gov.cn
3、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网:lg@nwccw.gov.cn 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5号,邮编10073
岳阳市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1月9日
关于成立岳阳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监测统计办公室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统计局:
岳阳市人民政府印发的《岳阳市妇女发展规划(2011-2015年)》和《岳阳市儿童发展规划(2011-2015年)》(岳政发[2012]8号)已颁布实施。为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加强部门协调,做好监测统计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由市统计局牵头、相关部门共同组成的岳阳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监测统计办公室,负责监测统计和监测评估工作。监测统计办公室组成部门及人员如下:
办公室主任:市统计局社会和科技统计科 翦黄宁
副 主 任:市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 张捍华
市统计局社会和科技统计科 徐 坚
组成部门及人员:
曹红斌 市委组织部
毛 晖 市委宣传部
刘程志 市政府办
陈 好 市发改委
廖 薇 市教育局
李芳莉 市科技局
陈 悦 市公安局
陈灵芝 市检察院
李先治 市中级法院
黄培德 市司法局
刘 勇 市民政局
周继恩 市财政局
万 智 市人社局
何 娟 市水务局
谢美珍 市农业局
杨晓兰 市林业局
任 燕 市文广新局
彭国庆 市卫生局
刘 莉 市计生委
谭 洁 市环保局
欧阳皓 市广播电视台
朱 珠 市体育局
徐 坚 市统计局
罗 奇 市法制办
陈 超 市扶贫办
陈豪华 市总工会
陈 冰 团市委
张捍华 市妇联
黄 虹 市科协
沈伟凤 市残联
监测统计办公室组成人员同时任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联络员。本轮规划实施期间,办公室组成部门人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由所在单位提出意见,并报监测统计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电话:8788705
岳阳市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
2013年1月7日
附件四
关于对县市区进行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目标管理考核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妇儿工委:
为整体推进全省妇女儿童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已列入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2013年度综合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岳发[2013]4号)考核范围。市人民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制定县市区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目标管理考核细则,对县市区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进行目标管理考核,请各县市区认真贯彻执行。
市人民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和市人民政府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县市区的指导,对两个规划的重点指标进行有针对性的督导,并在此基础上突出工作重点,办好自己的联系点(联点安排附后),利用自身职能优势,从资金上给予扶持、项目上给予倾斜、业务上给予指导。在本轮规划实施周期,至少到联系点指导2次,帮助结对县市区解决妇女儿童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按照第五次全国、全省妇女儿童工作会议的要求,围绕2011-2015年岳阳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努力探索新形势下妇女儿童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促进我市两个规划的顺利实施和妇女儿童事业的全面发展。
二、考核办法
1、考核基础分为100分。其中制定规划方案10分、建立工作机制10分、领导重视10分、办公室建设10分、成员单位工作10分、监测评估10分、各项指标40分。
2、考核实行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结合,监测统计与监测评估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听汇报、查阅资料、走访有关单位、问卷调查、实地考核督导等方法。
3、县市区年底通过对实施两个规划的监测评估,对照考核细则进行自评,写出评估报告,报市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市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和监测统计办公室组织相关专业人员组成评估组,在县市区自评的基础上进行考核。
三、奖惩措施
1、对于工作成绩突出的加分,计入总分。标准是:单项工作获得国家级奖励的加4分,获得省级奖励的加3分,获得市州级奖励的加2分,获得县级奖励的加1分。
2、对于工作失误的减分,原则是:由于工作不力致使两个规划有关指标发生严重反弹的减1分,有影响但没造成严重后果的减2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减3分。
3、实行动态管理:工作积极创新,各项指标率先实现,妇女儿童各项权益得到有效保障,考核总分在85分以上的视为达标;工作不力,指标下降,报告不实,有重大侵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恶性案件发生,总分在80分以下的视为不达标,扣除本年度综合绩效考核中此项工作的分值。
附件1:县市区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目标管理考核细则(试行)
附件2:市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委员会成员单位联点安排
岳阳市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
2013年1月8日
岳阳市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县市区目标管理考核细则(试行)
内容
|
工 作 要 求
|
考 核 标 准
|
制定规划方案10分
|
制定较高标准的由政府颁发的本地区妇女儿童发展规划(6分)
|
制定并由政府颁发两个规划(2分)
规划注重突出地方特色(2分)
主要目标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总体规划(2分)
|
制定部门实施方案(4分)
|
结合各自职责,制定实施方案,有一个单位未制定的扣0.2分,扣完为止
|
|
建立工作机制 10分
|
建立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
参与的工作机制(4分)
|
纳入政府工作的议事日程(2分)
纳入分管领导工作任务(1分)
纳入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职责范围(1分)
|
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4分)
|
制定目标责任分解书(2分)
将规划主要目标纳入政府相关部门考核体系(2分)
|
|
建立报告制度(2分)
|
每年及时报告本地规划实施情况(2分)
|
|
领
导
重
视
10
分
|
党委政府重视妇女儿童工作(4分)
|
党委政府每年至少一次听取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专题汇报(2分)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全体会议(2分)
|
党委政府每年为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实施解决重点难点问题(6分)
|
每解决1个问题得1分,解决6个以上问题得6分
|
|
办公室建
设
10分
|
机构健全,办公室有专门的编制和预算内经费(4分)
|
成立妇儿工委及办公室(1分)
办公室有专门的编制和专干(1分)
无预算经费扣2分,经费不足3万元扣1分
|
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逐步实现信息化,工作有计划、有督导、有总结,较好地发挥妇儿工委办公室的作用(4分)
|
一项制度未落实扣0.2分,工作无计划、无总结各扣1分,无两个规划专题调研报告扣2分
|
|
重视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的调研(2分)
|
调研报告被省级及以上《妇女儿童工作通讯》采用加1分;市级采用加0.5分
|
|
内容
|
工 作 要 求
|
考 核 标 准
|
成
员
单
位工作
10分
|
工作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及时报妇儿工委办公室,年底进行述职
(2.5分)
|
一个成员单位工作无计划、无总结扣0.1分,扣完为止
|
积极参加妇儿工委组织的各种会议和有关活动(2.5分)
|
各单位每年开展活动,积极配合妇儿工委办公室做好两个规划的实施工作(2.5分)
|
|
结合部门职能,为妇女儿童解决1-2个实际问题(2.5分)
|
解决1个问题(1分),2个以上(2.5分)
|
|
重视宣传报道、信息上报(2.5分)
|
国务院《两纲通讯》上稿一次加1分;《湖南妇女儿童通讯》上稿一次加0.5分
|
|
监
测
评
估
10分
|
监测评估机构健全(2分)
|
成立监测统计组(1分)
成立监测评估组(1分)
|
每年进行业务培训,召开会议安排工作(2分)
|
开展培训(1分),召开会议、开展各种活动
(1分)
|
|
建立性别数据统计库(或统计档案)对各项指标进行分性别统计(2分)
|
没有进行分性别统计扣2分
|
|
对两个规划的实施进行年度监测统计和评估(4分)
|
完成监测统计报告(2分),完成监测评估报告(2分)
|
|
各
项
指
标
40分
|
两个规划各项指标分解成小指标,对重点难点指标要分析对策,实行跟踪管理,采取有效措施突破(10分)
|
一般性指标一项未达标扣0.2分
重点难点指标一项无措施扣0.2分,一项未达标扣0.1分
|
各项指标如期实现(10分)
|
一项指标未达到市州规划的目标,扣0.5分
|
|
大力开展保护环境、倡导低碳、爱国卫生等活动(10分)
|
环保、卫生意识不强,不提倡低碳生产生活方式,资源浪费、城乡脏乱差现象严重,酌情扣分
|
|
大力开展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儿童优先原则和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等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培训(10分)
|
没有进行宣传教育,没有开展培训的酌情扣分
|
|
备注
|
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已列入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2013年度综合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岳发[2013]4号)考核范围,占3分。
|
附件2:
两纲联系点
县市区 联系单位 组 长
平江县 发改委、卫生局、科技局 刘铁健
岳阳县 财政局、文广新局、团市委 方新群
华容县 民政局、中级法院、司法局 张琪瑞
湘阴县 宣传部、教育局、电视台 罗光辉
临湘市 林业局、农业局、水务局 邱少雄
汨罗市 检察院、计生委、法制办 仇新华
岳阳楼区 组织部、人社局、总工会 赵岳平
云溪区 公安局、体育局、残联 欧阳德儒
君山区 环保局、扶贫办、科协 余岳良
统计局承担监测评估日常工作,妇联承担市政府妇儿工委办日常工作,故未安排联点;平江县、湘阴县是湖南省实施妇女儿童规划示范点,省妇儿工委联点成员单位是科技厅、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