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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打造“五项工程” 维护妇女儿童权益

来源:岳阳女性网 发布时间:2014-06-09 12:00 浏览次数:1
妇儿工委成员单位工作会议发言材料
 
着力打造“五项工程” 维护妇女儿童权益
临湘人民法院
 
    根据新时期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的特点,我院充分利用和发挥审判工作职能作用,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理念,立足于“维权、援助、和谐”宗旨,有效地整合、优化社会各界维权力量,创新管理模式,于细微之处、以关爱之心妥善审理涉及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为诉讼主体的案件,依法保护妇女儿童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惩处侵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为妇女儿童维权构筑了坚固的司法防线,为妇女儿童弱势群体撑起一片法律的蓝天。
一、强化组织保障,打造“一把手工程”
我院党组高度重视妇女儿童维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新“两纲”,以制度立规范,以规范促管理,以管理出实效,结合法院实际,全院上下形成合力,全力做好建设工作,把创建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我们成立了由院长直接负责的妇女儿童维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的领导,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为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提供了组织领导。
二、优化资源配置,打造“维权工程”
一是机构设置凸显重视。自2003年开始,我院就成立了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合议庭,因在民事、刑事、行政、执行等各项审理工作中均有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为集中管理,我院确定每年以承办婚姻家庭纠纷类案件的庭室为主,其他庭室为辅进行协同办案,进一步明确了妇女儿童案件的受案范围、工作职责、工作规程,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评,有效维护了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二是法律帮助彰显关爱。为妇女儿童提供“一站式”的法律帮助,我院成立了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配备了桌椅、电脑、打印机、传真机、饮水机等设施用于日常工作,体现不偏不倚公平关爱。
三是资源配置达到实效。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有专门的联络员,负责处理维权的日常工作。充分整合本院优势司法资源,由立案、刑事、民事和执行四个部门各指定一、二名熟悉业务、善于做调解工作的法官组成维权队伍,邀请了妇联范卉同志作为我院的人民陪审员,依法参与涉及妇女儿童权益案件的审理。
三、突出工作重点,打造“民心工程”
    一是对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发挥立案庭的各项服务功能,援助有困难的妇女儿童当事人。2012年共为涉及妇女和未成年人案件提供司法援助16件28人,为妇女和未成年人减缓免的诉讼费8万元,使权益受侵害的弱势妇女儿童群体打得起官司。
二是将调解贯穿审判全过程。妥善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坚持调解作为首选结案方式,做到全面调解、全程调解、全员调解。“全面调解”即把调解作为化解矛盾纠纷的首要选择,从单一的民事审判领域向刑事附带民事方面拓展;“全程调解”即把调解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做到在任何案件的任何阶段都不轻易放过一次调解机会;“全员调解”即明确院长、庭长、合议庭成员、承办法官等在案件审理不同阶段及情况下的调解职责,全员参与调解。2012年我院共审结婚姻家庭纠纷案件471件,其中涉及妇女儿童维权案件调解结案率达90%,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
三是为失足未成年人回归社会支招。审理涉及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认真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通过与未成年被告人“面对面”地对话,对失足未成年人进行心理疏导。2012年,我院审结涉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5件26人,对7名未成年人罪犯适用缓刑。发挥社区矫正机构的作用,定期了解其矫正情况,从根本上防止和减少失足少年重新犯罪。近年来,我院审理的未成年犯罪案件中,迄今没有出现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的行为。我院承办的《关于未成年人非监禁刑执行与社区矫正衔接的调查报告》获省高院优秀课题奖,《社区矫正主体性回归—正当程序视野下入矫听证程序的引入》一文获全国三等奖。
四是重视打击职能的运用。对一些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恶性事件,坚持从重从快从严打击的方针,及时将罪犯绳之以法,有力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如去年审理的周某奸淫幼女一案,经审理查明,自2005年4月至2006年6月,周某先后采取威胁、恐吓和诱骗的方法,对居住在同村13岁的幼女廖某(留守儿童),多次在自己家中及廖某家中实施奸淫,致使廖某怀孕并产下一子(已死亡)。案发后,被告人周某在逃多年,于2011年向公安投案自首。经开庭审理查明的事实及有关证据证明,被害人廖某为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被告周某行为构成强奸罪,其情节恶劣,应予从重处罚,我院依法判决被告有期徒刑八年,并赔偿廖某经济损失12000元。
    五是坚持服务关口前移。加强诉前联调工作,与妇联、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医疗部门、社会团体沟通衔接与联动配合调解,使大量纠纷不用进入司法程序就得到及时有效化解,2012年诉前联调涉及妇女儿童权益案件58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四、整合多种资源,打造“阳光工程”
一是加强与市妇联的沟通合作,形成强有力的维权工作合力。邀请妇联干部队伍中的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活动,坚持多做法制教育和调解疏导工作。二是积极开展维权法制宣传活动。2012年,我院共开展妇女儿童维权送法下乡活动12次,现场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开展巡回审判进校园、少年模拟法庭活动,通过以案说法增强未成年人的法制意识,开展关爱留守儿童活动6次,为他们送上一份司法关怀。同时,积极响应市妇联、市团委的倡议,多名干警成为了“双百”活动关爱留守儿童志愿者,参加市妇联组织的相关活动。
五、加大宣传力度,打造“推优工程”
我院注重对“妇女儿童维权岗”创建活动工作进行宣传报道,营造妇女儿童维权良好氛围。2012年我院共在《今日女报》、《人民法院报》及各大网站等媒体发表涉及妇女儿童维权方面的稿件26篇,发表调研论文2篇。
面对妇女维权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期待,作为成员单位我们深感责任重大、任重道远,为落实新“两纲”还有很多工作要做,我们决心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真心维权、真情服务,为构建和美家庭、和谐社会作出我们法律人应有的贡献。